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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休学·退学·复学

关于休学

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连续2个月以上不能来上课的学生,可以休学。但仅限该学期或者学年。
可休学的期限加起来是:博士前期课程2年,博士后期课程3年。
申请时原则上只能选择半学期或者1年,休学日期前1个月为止请到教务股提出申请。

【申请方法】

办理休学手续时需提交“休学申请表”
*有些文件必须由您的学术顾问准备,而其他文件则需要盖章。
需提交的材料请参见03.请假申请者清单。

  • *休学期间原则上不收取学费。
    请注意,根据您休学开始的时间,您可能会在入学期间被收取学费。

休学期限结束时,请选择“复学”、“延长休学”或“退学”。

【复学】

休学期限已满,准备复学时,请与导师商量,并到教务股提交“复学报告表”。
也可以休学理由一消失就来复学。

【延长休学】

休学期限已满后,如果想继续延长休学,请与导师商量,并到教务股提交“延长休学期限申请表”等。

需提交的材料请参见03.延长休学期限申请者清单。

关于退学

如果因生病或者其他万不得已的理由,可以退学。
退学时,请务必与导师商量,并在退学日前至少1个月向教务处提交"退学申请表"等。

需提交的材料请参见03. 退学申请者清单。